「保就業」計劃常見問題 2020-5-13

Posted by website_admin 2020/05/13 0 Comment(s)

 

國際美容健康總聯合會 (IBH) 因應有不少會員提出有關「保就業」計劃的問題,現整理出部分常出現的疑問,讓大家更了解計劃的內容。

 

保就業計劃

全港廿六萬有為僱員供強積金的僱主可申請計劃,每名僱員工資上限一萬八千元,補助最多五成即九千元,為期六個月,分兩期發放,向約廿一萬名自僱人士發放一筆過七千五百元津貼。

 

保就業計劃兩大條件

(1)僱主不可減少僱員人數,即6月至8月「受薪」人數不可少於3月「受僱」人數。這意味若企業於3月要求員工放無薪假,相關員工人數都會計入「受僱人員」基準,企業必須確保6月至8月支薪人數,不少於3月份僱員人數。

(2)資助全數用於工資,未給予員工的款項,須交還政府。

 

「保就業」計劃常見問題

甚麼是「保就業」計劃?

「保就業」計劃(計劃)是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以保留原本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參與計劃的僱主必須承諾在接受工資補貼期間不裁員,並將全數補貼用於支付員工薪酬。計劃亦涵蓋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為他們提供一筆過補貼。

 

自僱人士能否申請資助?
計劃會向於2020 年3 月31 日或之前已開設(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並於當日仍未取消之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提供一筆過7,500 元的資助。

此外,同一自僱人士若擁有多於一個強積金戶口,亦只可於「保就業」計劃下申領一次一筆過7,500元資助。

 

計劃何時接受申請及發放補貼?

工資補貼將分兩期向僱主支付,第一筆補貼將於2020 年5 月25 日至6月14 日期間接受申請,並預計大部分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放工資補貼,以補助僱主支付2020 年6 月至8 月的員工工資。第二筆補貼將於2020 年9 月發放,我們會在稍後公布申請詳情。自僱人士亦可於2020 年為5 月25 日至6 月14 日提出申請,一筆過資助將於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發放。

 

 

早前公布了四項計劃的改善措施:

(一)擴闊「保就業」計劃的涵蓋範圍至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下65歲或以上的僱員。現時約有60 000名65歲或以上僱員有強積金戶口,如該僱主有為他們作自願性強積金供款,可以為這些僱員申領工資補貼;
 
(二)將原先未獲涵蓋的兩個強積金行業計劃(專為建造業和飲食業設立)納入「保就業」計劃,僱主可以為其有供強積金的「一般僱員」(即18至64歲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的僱員)申領工資補貼;
 
(三)修訂自僱人士須在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向強積金供款的申請資格。經修訂後,在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開設強積金戶口而戶口於當日仍未取消的自僱人士,可申領一筆過7,500元的資助;以及
 
(四)政府提供的工資補貼是以由僱主按企業情況自行選定的「指定月份」支付的五成工資(工資上限為18,000元),作為計算基礎。聽取了部分深受疫情影響的行業的意見,政府決定容許僱主可選擇二○一九年十二月作為「指定月份」。換言之,申請第一期工資補貼的「指定月份」將由之前提出的二○二○年一月至三月的任何一個月份,調整為二○一九年十二月至二○二○年三月的任何一個月份

 

資料來源:

https://gia.info.gov.hk/general/202005/12/P2020051200766_341206_1_1589292403781.pdf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5/12/P2020051200766.htm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640588/%E3%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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